内容摘要: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的重点在工业,关键在企业。工业是我市的优势所在,是经济的主体。2002年我市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总量的42.5%。虽然我市工业经济总量在辽宁乃至东北居于相对领先地位,但已落后于同梯度的一些兄弟城市。主要原因是,企业产业结构偏“重”,所有制成份偏“公”。主要问题是,企业深层次矛盾和历史积淀问题较多,企业深层次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现围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振兴大连工业谈几点建议:
一、大力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深化我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并依法保护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二是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我市的产权交易所,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三是在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中,确保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大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振兴大连工业,建设“大大连”的基本前提。大力实现我市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非国家明确控制的国有大企业,采取上市、合资、国有股转让等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国有独资企业重点推行子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已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控股公司要逐步降低国有股比重;对工厂制企业采取一步到位,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二是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在国有资本退出或吸引非国有资本入股上,要突出吸引外资进入,吸引发达地区的大型民营企业进入,吸引企业经营者进入。三是积极推进企业二次改制与重组。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前提下,鼓励跨区域的兼并与重组,使相同产业资本和企业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低水平竞争,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资产收益最大化,做到资产的增值增效。
三、大力深化产业和产品结构
调整产业结构是大连工业振兴的主线和基础,发挥自身优势是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原则。我市是重化工基地,重化工业是我们的优势。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不在于减少重化工业,而在于优化重化工业的产品结构。使我市工业结构,加快由“重化工业化”转向“高深加工化”和“技术集约化",提高工业制成品的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取向应瞄准市场的消费热点产品,围绕消费热点调整产品结构,组织开发具有市场潜力的、高新技术特点突出的消费品,保持工业增长的持续性。
四、大力深化技术改造
加快我市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在国内外重大项目的招投标的命中率,扩大市场份额。一方面,要抓住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国际制造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扩大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加快技改项目实施过程,提高我市重大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水平,生产出适应国内外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的装备。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内外招投标市场的研究。我市重大技术装备要想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突破,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必须在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上下功夫,以我市工业的整体优势,去开发和占领市场。
五、大力培育产业链
围绕大型企业、优势产业,按照现代化大生产专业化协作配套的要求,进一步整合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形成稳定、规范的梯度层次的专业化协作分工,大力培育上、中、下游配套齐全的产业链条,为大型企业、优势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为其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综合竞争能力,逐渐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函复办理情况:
深化改革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强大动力,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和前提。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产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市(局)属及其下属国有、集体企业中的90.8%完成了产改,l0个区市县属国有、集体企业中的99.7%完成了产改。在此基础上,我市适时地把国企改革的重点转移到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造上来,以新的思路,新的姿态来推进我市的企业制度创新工作。今年3月27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大连市企业制度创新工作会议。会议确定我市企业制度创新工作要按照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以全面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用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创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年内市属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有实质性的进展,为明年基本完成市属国有大型企业的产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按照大连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建立“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现代化农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寻求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实施资产重组、购并联合、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股份制改造的质量和水平,不仅要通过体制上和机制上的创新获得新的活力,而且要通过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结成利益共同体,做大做强,加快发展。要放开眼界,面向国外500强和国内知名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要注意抓住本地区民营企业扩张和南方许多民营企业北进谋求拓展的有利时机,吸引民资进入。在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要通过股份制改造,进一步造就一批支持我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造就一批体现产业振兴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要积极争取上市募集资金,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国有大型企业、企业集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行之有效的内部决策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
为规范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根据国办发[2003]96号文件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的精神,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国有大型企业改制的程序、改制中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离任审计,企业改制方案的拟定、预审、审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改制方案的审议,国有产权经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等事项都做了明确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侵犯国家、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债务不悬空,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我市为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对68户大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一是对尚未有战略合作伙伴的大型国有企业积极寻求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资产重组、购并联合、股权转让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实行国有资本退出或国有股减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对被国家、省列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大型国有企业,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争取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实现上市。三是对已经有战略投资者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产权采取以协议方式部分转让给企业经营管理层,同时进一步吸引战略投资者加大对母公司投资力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合资合作关系。四是对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撑,吸引外来资本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部分企业实行国有控股,创造条件推行民营化。五是对已严重资不抵债,产品无市场,经营无望的大型国有企业,实行依法破产、关闭,择机退出市场。
为加强对国有中小企业产改中预留的职工安置费用的监管,对因此固化的资产实行严格的保全,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初我市已制订出台了完善预留职工安置费用监管办法的意见,文件对监管主体、指导监督部门和有关程序、事项都做了明确规定。中小企业是我市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就业的有效载体,我市将继续从政策服务、经营指导、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等各方面给予支持,促使其在新机制上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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