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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基]坚持以人为本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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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委员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先基 | | 2005-1-18 19: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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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核心,以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保障的水平还不够高,保障覆盖面还比较窄,有些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有很多群众还处在生活困难之中。为适应新形势,必须不断探索社会保障工作,逐步构建起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优抚对象抚恤机制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步伐
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体系
大连市是继上海之后全国较早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在已基本构建起以差额保障、定额保障、临时救济、突发性救济制度为主体,以一户一策、行业援助、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措施为辅助的“四位一体”低保救助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尽快出台农村低保政策,建立全市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建立以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农村税费改革后,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等经费要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多年困扰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标准不兑现、发放不及时问题,重点优抚对象可直接到就近的银行领取补助金,保障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完善配套制度
构筑严密的社会保障网
在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主体制度,保证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吃、穿等生活用品稳定落实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相应的配套优惠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需要继续完善、落实、发展,构筑严密的社会保障网:一是在医疗卫生部门实行困难群众常见病医疗费减免政策。统一减免诊察费、住院床位费等12项常规医疗费用,减轻困难群众日常疾病治疗费用支出压力;二是教育部门建立困难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减免制度和部分高等教育费用补贴制度,援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学业;三是在供暖部门实行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减收政策。四是房产部门实行困难群众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政策和廉租房制度,对居住公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家庭减收一定数量的租金,对无房和居住面积达不到规定面积的困难群众家庭实行实物配租或发放住房补贴;五是在困难群众中建立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由市政府筹资建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特别是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治病难问题。六是对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家庭实施突发性灾害救助政策,使得因火灾等小范围突发灾害受损失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七是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确定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建立市级医疗保障资金,促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解决。
三、开拓创新
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在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本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围绕群众需求强烈、工作难度大的问题,深入研究,开拓创新,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力争建立具有大连特点、扎实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系。一是全面建立低价药品供给网络。全市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连锁低价药品供应网络,发“购药优惠卡”,以确保患病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医治和缓解各种常见病。下一不将力争在我市全面建立低价药品供应网络,使低价药品供给发展成为我市医疗救助的一个重要渠道。二是加大重大疾病救助力度。随着全市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重大疾病救助范围过窄的矛盾日益显现。争取将重大疾病救助范围由原来的3类扩大到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各类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红斑狼疮和高危孕妇分娩抢救等7类。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继续健康发展,将出台《大连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产业实施意见》和《大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并通过开展特困老人“货币化购买服务”试点,保证特困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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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晓婕 来源: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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