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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除违章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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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宅基地外集体土地、农用地以及公路两侧控制线内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砖瓦房、铁皮房、窝棚、工棚、仓库等,逐步拆除违章临时建筑。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拆除影响市容的违章临建为重点,以拆除铁路沿线、轻轨沿线、旅/顷北路、张前路南段两侧和轻轨后盐广场周边的临建为突破口,并在取得拆除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深入,对其他主要道路两侧违章临建进行拆除。各镇街要对辖区内的违章临建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摸底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上报上述区域内需要拆除的违章临建明细,制定拆除计划。
临建拆除工作由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各镇街具体组织拆除(公路控制范围内的违章临建拆除由区交通局负责,各街道配合)。
违章临建拆除后,要及时做好拆除后的场地清理工作,采取绿化、硬覆盖、设置围墙、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各街道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回潮现象。同时,要把拆除与疏导外来务工人员相结合,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居住和务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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