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曾多次立功受奖,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40余项荣誉称号,她还曾在人民大会堂和钓鱼台国宾馆受到罗干、顾秀莲、肖扬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她就是现任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的王晓慧。
王晓慧以办案认真耐心细致见长,工作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在日常平凡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1996年至2001年她在任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期间克服孩子小、3年内又先后失去母亲、父亲和哥哥的痛苦,创下了连续6年办案数量位居本院经济庭榜首的纪录,在全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2002年王晓慧经过竞聘担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在协助庭长抓庭室建设的同时,仍带头办案,主动承接一些双方当事人争议大的、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沙区法院曾受理一起因电磁波是否污染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方是一幢房屋的十几户居民,被告是某通讯公司,院领导考虑到此案属新类型案件,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于是指定由王晓慧同志牵头审理。王晓慧也是第一次接触此类案件,本着对案件负责,对百姓负责的态度,为查清电磁波是否超标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她利用业余时间翻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并利用网络查找相关信息,还亲自到现场进性实地勘察,终于此案事实查清,案件依法判决后,当事人表示理解,并息诉服判。
王晓慧是1997年入党的老党员,她认为做好每一天工作,审好每一个案件,就是用具体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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