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长海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经济排位、干部奖惩任用、机关争先创优的主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广泛评议,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与机关开门评议和行风评议相结合,坚持由县级领导带队,重点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注重综合运用“述、查、评、考”四种考核手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意见作为确定检查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2003年以来,共发放民意测评票5000余份,深入实地与党员干部及群众中进行谈话走访600余人(次),全县45个乡局级领导班子计200余名乡局级领导干部接受了本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
抓好整改,运用考核结果的推动性。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并报县委备案。对被检查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中差票30%以上和群众反响较大的,由县纪委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先后对群众测评较差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指定6个乡局级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了60份《廉洁反馈单》,责令存在问题的部门抓紧整改。针对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公款吃喝、教育乱收费、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问题等,进行专项治理,促进了全县党风政风的根本性转变。
严肃追究,发挥考核结果的警示性。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真正把“下管一级和上追一级”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出台了《长海县关于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的规定》,对10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8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告诫谈话;对1个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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