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 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签发首单

3月1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后的当天,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即签发了第一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福寿年年”保单,收取首期保费10000元。为在大连区域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增加老年人退休后收入来源、满足退休阶段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打下良好基础。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主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需求。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于2021年6月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国寿、太平、太保、泰康、新华6家寿险公司。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特点,突出了养老功能,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以养老保障为目的并采取账户式管理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它缴费灵活,支持趸交、定期追加保费和不定期追加保费,定期追加保费支持年交或月交;养老年金领取类型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或15、20、25)年领取;专属设立个人账户管理,账户安全透明,并根据养老金需要切换所需的稳健型账户管理和进取型账户管理。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



下一步,人保寿险大连市公司将以此为起点,积极对接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助力老百姓获得更充足养老保障,着力提高专属商业养老产品覆盖面,助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践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初心。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