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消费券!大连发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促进汽车市场回暖,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发挥汽车消费的叠加效应,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经市政府同意,大连市拟向在连汽车消费者发放总额1亿元的汽车消费券,预计实现叠加投入总额4亿元。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方式

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将采取购车赠券的方式,针对活动期间购车用户发放消费券大礼包,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大连市本地家电、餐饮、零售等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后直接核销使用。

二、活动时间

活动自2022年6月18日0:00至7月17日23:59(以银联官方系统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在大连市指定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公示为准)购买非营运乘用车,并取得大连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参与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在大连本地注册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将在云闪付APP公示。(有参与活动意向的本地限上整车销售企业,可通过登录“云闪付”APP→城市服务→企业报名,进行登记报名。咨询电话:83779079、15642313968、18642630833)

(二)车辆条件。活动期间,在大连市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非营运乘用车(不包括二手车)。

(三)消费券领取人。活动期内,在大连市内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开具大连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每位购车人凭本人身份证号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礼包。

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

对在我市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单车购置费用5万元(含)至10万元以下的,发放总面值2000元消费券礼包;单车购置费用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发放总面值4000元消费券礼包;单车购置费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总面值5000元消费券礼包。 

(二)消费券申领及退回。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点击“大连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大连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汽车经销商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可识别身份证姓名及身份证号。

3.机动车车辆合格证或者登记证书:上传合格证详情页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4.POS小票或其他支付证明:银行卡POS支付小票合计金额需高于或等于购车发票金额。

●申领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2年6月28日0:00至7月28日23:59之间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未上传视同放弃领券。

●2022年7月28日23:59之前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应于8月8日23:59前补充上传,届时未重新上传或依旧未通过的,视同放弃领券。

市商务局将对购车时间、销售企业资质、上传资料的完整性以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并通过短信通知提醒。消费券按审核通过的申领人提交资料的时间顺序发放,在总额度内先到先得。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审核通过的申领人信息将发给汽车销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应配合向市商务局报送申领人购车车牌等信息。如遇申领人退车,汽车销售企业应将申领人信息及时报送给市商务局,申领人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券,如汽车消费券已使用,应退还与已使用的汽车消费券等值的资金。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凡在大连市注册的家电、零售、餐饮等行业的入统企业,通过审核、公示后均属于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参与商家必须支持受理云闪付。(参与活动报名的家电、餐饮、零售类商企可通过登陆“云闪付”APP→城市服务→企业报名,进行登记报名。咨询电话:83779079、15642313968、18642630833)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券领取人到店消费时,直接使用“云闪付APP”或者绑定在云闪付APP上的银行卡支付核销。

3.总面值2000元的消费券礼包内包含1000元消费券1张、500元消费券1张、100元消费券5张;总面值4000元的消费券礼包内包含1000元消费券2张、500元消费券2张、100元消费券10张;总面值5000元的消费券礼包内包含1000元消费券3张,500元消费券2张,100元消费券10张。

面值100元的消费券,消费满101元可以使用一张,消费满201元可以使用两张,以此类推;面值500元的消费券,消费满501元可以使用一张,消费1001可以使用两张;面值1000元的消费券,消费满1001元可使用一张,消费满2001可以使用两张。相同面值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4.消费券使用不能参与违法活动。

5.已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成功后系统时间显示的20天内,逾期自动失效。

6.使用消费券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将扣除已享受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五、消费券叠加措施

1.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大连分公司将组织全市各大金融机构对活动提供全面支持,大商集团、国美电器、苏宁易购、万达广场、罗斯福、柏威年等企业将配合开展叠加促销配套活动。

2.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推出满减、超值礼包等优惠活动,消费者购车时可叠加享受。

3.在大连市注册的商贸流通企业在活动期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时可叠加享受。

全市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新媒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使消费者充分了解消费劵发放的政策及导向,积极营造全市共同促进消费的浓烈氛围。

编辑:金波